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江汉大学音乐学院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25-09-05浏览:10



为规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音乐学院根据《江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文件精神,结合音乐学院人才培养特点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 学院推免工作组织机构

(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轶、黄松

副组长:张慧琴、董勇、鲁红艳

成员:龙珲、陈智勇、吴莉、王丹、方艳、周正儒

(二)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张轶

成员:张慧琴、董勇、龙珲、罗平冠、李萍、廖西琳

.申请推免的基本条件

1. 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其中:

1)已获得第1-6学期修读课程学分,修读的所有课程(不含辅修、微专业课程)无不及格记录,且修读的所有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全部学生的前40%。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710分制),或TOEFL成绩不低于80分,或雅思成绩(A类)不低于5.5分。外语为小语种的,其成绩应达到相应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要求。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5.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 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前3年平均成绩为60分及以上(对符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免测条件的学生不作要求)。

.推免生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 9月5日-9月8日,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和推免专家审核小组,公布学院推免实施细则,广泛宣传,组织动员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申报。符合申请条件并有意愿申请的学生,填写《江汉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江汉大学2026年本科毕业生推免思想品德鉴定表》《科研竞赛加分统计表》《学生综合素质加分表》《江汉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江汉大学2026届申请推免学生材料》,向学院教办提交上述申请材料电子档和纸质档1份(材料提交截止时间9月8日下午16:00,过期视同放弃)。

2. 9月9日,学院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学院推免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奖励加分等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各项奖励加分项目的计算时间为申请人在本科阶段自入学开始至2025年9月4日,计算方法参见《江汉大学推免生素质成绩评定奖励分实施细则》)。教办计算学生学业成绩评定总分,学办计算学生素质成绩评定总分。教办和学办完成学生综合评定成绩计算汇总并上报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3. 9月10日,学院核定申请学生综合评定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照学校分配名额的120%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对确定的初选名单及学生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在院内网站公示3日。公示期内,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将进行调查,公布处理结果。

4. 9月12日,学院将最终拟定的推免生初选名单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推免对象及名额分配

本次学校分配至我院名额为3个,经学院研究决定,名额不区分专业,所有学生一起参与评定,根据学院所有核定申请学生的综合评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前3名为拟推荐人员,第4名为候补人员。如前3名中出现空缺的,由第4名递补,无递补的名额由学校收回统一分配。

五、综合评定成绩计算方法

学生综合评定成绩采取百分制,分为学业成绩评定和素质成绩评定两个部分。综合评定成绩=学业成绩评定总分×85%+素质成绩评定总分×15%。(最终综合评定成绩相同的先比较学业成绩评定总分,再比较平均学分绩点)。学生综合评定成绩的具体计算方法参见《江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https://jwzx.jhun.edu.cn/53/f6/c3825a218102/page.htm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生资格:

1. 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2. 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3. 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

4. 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

5. 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推免工作要求的。

 

七、超过教育部规定接收免推生时限后,被确定的推免生如果无招生单位接收、本人放弃或被取消推免生资格,则该生推免生资格作废,名额不得转让。

 

音乐学院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