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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

时间:2022-05-30浏览:2036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为使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请各位拟录取考生按要求办理后续手续,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情况

请所有考生将《江汉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函调表》纸质原件,随人事档案一起或单独寄至我校(非全日制考生只需寄送政审函调表)。

  二、转递个人档案

根据有关规定,所有拟录取全日制考生,需按要求将人事档案和组织档案转入我校。纸质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请各位考生(包含本校生源)凭调档函自行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手续,原则上要求7月底前将相关档案材料寄至我校(通过机要或EMS寄送),邮寄时请务必在档案封面处标记“江汉大学XX学院(收)”,档案寄送地址和联系方式见附件一。

  三、转接组织关系、迁移户口

(一)党组织关系

湖北省内考生(包含本校生源)的党组织关系,由考生所在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接,转接原因备注“考取研究生”;湖北省外考生需开具正式的纸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在入学报到时交录取学院。所有考生在转接党组织关系时,抬头统一写“中共江汉大学××学院委员会”,去处写“中共江汉大学XX学院××支部”,各学院党委名称及支部名称见附件一。

(二)团组织关系

团组织关系统一在入校报到后到各学院办理。

(三)户口迁移

新生入学户口迁移坚持自愿原则。按照武汉市公安局户籍管理规定,新生可不迁移户口。需要将户口迁入本校的新生,带《户口迁移证》(湖北省外的新生)或《户口簿》原件(湖北省内的新生)、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的复印件(湖北省内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2年9月30日前到学校师生服务中心户政窗口登记,保卫处(部)将协助公安机关对登记的学生一次性集中办理入户手续。本校生源考生,如在本科期间已将户口迁入本校,无需再次办理入户。户口迁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大学”。户籍迁移咨询电话:027-84226103。详细办理方式见附件二。


江汉大学研究生处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