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促进学生知识结构、能力素质与行业发展的紧密结合,根据《江汉大学关于深入推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的实施意见》,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23年(春季学期)产学合作共建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且担任所申报的课程教学2届以上,具有一年以上行业企业实践经验或双师型双能型教师优先。
2、计划建设并开设的课程必须是为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并列入2023年度开课计划。
3、课程按需要组建2-5人的教学团队,团队中至少要有一家企业人员参与,团队成员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素质优良。
4、对合作单位人员来校上课的具体要求如下:
(1)相关行业企业工作经历5年以上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经考核达到中级以上技术人员水平);
(3)政治素质可靠,能胜任课堂教学(由各学院负责组织试讲后确定)。
5、能得到合作单位的支持(要求合作单位盖章)。
二、建设要求
校企合作课程的基本建设要求包括:
(一)教学团队建设:加强课程教学团队建设,培养双师双能型教学队伍。课程负责人应深入合作单位,了解与所建设课程相对接的岗位工作,掌握岗位对课程建设的基本要求,优先选派课程授课教师进行合作单位顶岗实践。聘请合作单位高水平管理员或技术人员来校授课,其授课课时原则上不少于该门课程总课时的四分之一,不多于该门课程总课时的四分之三,逐步建立实力较强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专、兼职课程教学队伍。
(二)制定课程标准:通过深入行业企业,掌握本课程对应的职业能力要求,制定并完善本课程的课程标准。
(三)优化教学内容:课程内容应与行业发展密切融合,结合行业需求与技术发展,特别是具体岗位对该课程的知识与能力要求,重新规划和设计课程教学内容,并将企业、行业优质案例、设计方案(图纸)等引入课堂教学内容,要求合作单位共建课程的教学内容应当有四分之一的内容直接来源于行业企业。
(四)共同制订教学文件:合作双方共同参与教学大纲、实验(实践)教学大纲、教学教学案例、考核方案等教学文件的制定和优化,强化教学文件内容的实效性。
(五)合作开发教学资源:合作双方互利合作,共同完善教学资源建设,教学资源主要包括:多媒体教学课件,教学案例(教学案例数目不少于总课时数的1/4),合作单位允许公开的生产录像、设计方案、工程设计图纸等。鼓励编写校政、校企合作教材,学校将对合作课程教材进行专门的立项。
(六)共同进行考核评价:探索校企双方共同参与的课程考核新机制、新办法、新途径,切实加强课程考核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七)围绕课程内容设置、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核评价等课程教学改革研究方面的校企合作工作。
三、申报流程
申请教师填写《江汉大学产学合作共建课程申报书》(附件1)一式三份,学院统筹填写《江汉大学产学合作共建课程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2),《产学合作课程听课安排表》(附件3)于2023年2月16日前报教务办。
四、工作推进
1、各学院应结合新版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积极推进与行业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将课程共建整体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范畴,动员相应教师积极申报,鼓励教授、博士积极参与课程申报。一个应用类专业原则上至少开设2门与行业共建课程,荆楚卓越人才计划专业开设至少3门共建课程。
2、各学院必须为立项建设的课程提供相应条件,做好共建共讲课程的教学安排,随时跟踪项目开展情况,严格安排领导听课、同行听课等监控管理,对课程实施效果进行全程跟踪评价并填写听课记录表,对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检查督促项目负责人落实各项具体建设任务。为保障教学效果,学校将组织督导专家进行随堂听课。
3、立项课程至少在一届学生中完成了建设任务的基本要求才允许申请结题,项目负责人应做好共建课程教学成果材料的收集总结工作。对于立项课程校外专家授课费用,在课程结束时由教务处统一报销。
4、产学合作共建课程是一项长期的教学改革举措,原则上每学期伊始立项,期末结项,按照学年滚动开设。不是已经申报立项过,第二学年就无法继续申报,也不是一次申报立项后,以后就不需要再次申报。教师可依据实际情况和教学需要,在立项时动态调整校外合作单位、校外专家等具体授课内容。
5、校外专家因各自工作要求不同,授课时间易发生变动,请校内授课教师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及时与学院和校督导组沟通,调整听课计划。
附件:
1、江汉大学产学合作共建课程项目申报书
2、江汉大学产学合作共建课程立项申请汇总表
3、江汉大学产学合作共建课程计划听课表
江汉大学教务处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