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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 (科技类专项)的通知

时间:2023-07-08浏览:965

  

各相关单位:

为引导和支持科研人员开展创新性理论和应用研究,鼓励学院(研究院)充分挖掘科研资源、整合科研力量、形成科研合力,加强交叉融合附件1-江汉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科技类专项)申报书.doc附件2-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推荐单位名称).xls、提升科研实力,助力学校建设高水平城市大学。根据《江汉大学校级科研项目资助及管理办法(试行)》(江校科〔2021〕25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科技类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科技类专项旨在培育提升学校教师承担省级以上项目,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关键难题的能力及水平。

(二)项目须依托学院(研究院)申报,围绕学院(研究院)凝练的研究方向,结合自身前期研究基础自行设计选题。选题应充分结合学校建设高水平城市大学的办学定位,突出应用研究,体现出创新性和可行性。

(三)项目负责人应当在退休前完成结题,原则上申请时年龄未满57周岁,同时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团队应尽量吸纳45岁以下副高或40岁以下博士参与,鼓励年轻博士牵头组建研究团队。

(四)在研及被终止的校级科研项目(含2019年、2020年科研培育基金计划项目)负责人、预聘制及高层次人才不能参与本项目的申请。

(五)每位项目负责人在本年度申报的各类校级项目限1 项;每位项目参与人在本年度参与的各类校级项目不得超过2 项。

二、申报与审批

(一)本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科技类专项)由学院(研究院)推荐。推荐指标根据本年度科研目标绩效额定另行通知。

(二)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遴选,经学校批准后立项。

 

三、资助期限与经费

资助期限为3年,资助经费不低于2万元/项,可根据研究任务情况适当调整。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8月28日前将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档及纸质档1份,集中报送至科学研究处,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书电子档统一命名为:学院+姓名。发送至邮箱xiaojing2022@jhun.edu.cn

 

联系人:何芳 王莺鹏

联系电话:027-84225411

 

附件:

 

1.校级科研项目(科技类专项)申请书

2.申报项目汇总表

 

 

科学研究处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