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 (第八批)(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申报说明

发布者:毛璐发布时间:2021-09-22作者:浏览次数:1101

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

(第八批)(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申报说明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必须具有高等学校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教学在岗专任教师;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研究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

2.申报人必须热爱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研究,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工作业绩突出,教学效果好,个人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和奖励。

3.申报人近3年有以下经历之一:①省级以上研究课题负责人或成员;②省级以上精品课程、课件、教案负责人或成员;③省级以上优秀教学团队成员。

4.申报人围绕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教学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结合自身专业学术特长、前期研究成果和教学实践经验,申报一个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研究课题。课题研究必须要有明确的预期研究成果。研究成果包括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教学成果(教案、课件等);培养期间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教学工作情况、教学效果及社会影响等。

二、申报工作要求

1.名额分配: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第八批)遴选50人左右。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或相近学科硕士点的高校,每校可申报不超过5人,其他高校每校可申报不超过3人。

2.遴选原则: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公开、公平、公正;兼顾不同层次高校。

3.遴选程序:申报高校按照申报条件、遴选原则,在认真评选的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省教育厅会同省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根据申报表和项目申请书对申报人进行评审遴选。

4.报送材料:申报材料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纸质版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经审核盖章汇总后,由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按要求统一报送。材料包括:

(1)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申报表;

(2)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评审书;

(3)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第八批)申报汇总表。

三、培育和管理方式

1.对入选“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申报人,以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的形式予以支持。省属公办本科高校每项资助研究经费3-5万元,其他高校自筹经费完成研究。项目管理单位可结合实际,给予一定的政策、经费配套支持。

2.入选者在培育期间应带着课题到高水平大学或者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基地开展学习进修、交流访问或合作研究,并取得相关学习和研究成果。应带着课题主动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开展社会调查,并有相应的第一手调研成果。

3.入选者应在3年内完成相应任务要求,我厅将对入选者开展中期检查和终期鉴定,对鉴定合格的入选者,后续将跟踪重点培养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