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关于2019级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毛璐发布时间:2023-06-20作者:浏览次数:11

各班级团支部、2019级毕业生团员:

为了保证毕业生团员身份不受影响,正常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根据团中央关于集中开展学校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19级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接对象

2019级毕业生团员,包括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升学、参军入伍、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等四类。

二、转接方式

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工作单位、升学院校、参军入伍或临时团支部等。

三、转接时间

即日起至2023627日。

四、操作指引

1.登录微信小程序“智慧团建”,在首页输入账号、密码和验证码登录系统。账号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字母大写),验证码为图片中的数字或字母。

2.登录系统后,在页面左侧找到“关系转接”,点击后,页面出现转接申请,请团员按实际情况填写转入组织的信息和转接原因,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

3.提交申请后,等待原就读学校或新单位团组织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在“智慧团建”系统上查看新的团组织关系。

4.如遇到问题或疑问,请及时联系原就读学校或新单位团组织负责人。

五、注意事项

1.毕业生团员应主动、及时地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不得随意脱离团的组织。

2.毕业生团员应认真核对个人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毕业生团员应按照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转入组织,不得随意填写或虚构。

4.毕业生团员应积极配合原就读学校或新单位团组织做好线下的资料收集和证明材料提供工作。

5.毕业生团员应及时关注“智慧团建”系统上的审核进度和结果,如有异议,应及时与相关方沟通解决。

六、学社衔接的意义

1.学社衔接是一名合格共青团员应尽的义务和必须遵守的纪律。及时办理学社衔接,可以避免在未来对团员身份核实、政治面貌认定等造成阻碍。

2.学社衔接是一种责任和担当的体现。及时办理学社衔接,可以让原就读学校和新单位团组织及时了解团员的去向和情况,方便做好团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3.学社衔接是一种自我提升和成长的机会。及时办理学社衔接,可以让团员在新的环境中继续享受团组织的服务和支持,参与团组织的活动和建设,发挥团员的作用和影响。

七、不同毕业属性的学生怎么进行学社衔接

1.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团员,应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 应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

2.升学的毕业生团员,应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录取学校新生所属的团组织;录取学校尚未创建新生所属的团组织的,应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原团组织。

3.毕业后参军入伍的毕业生团员,应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同时,还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4.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团员,应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学生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如果条件允许,也可直接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毕业学生团员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所属的村或社区一级的团组织。

5.出国()的毕业学生团员,在出国()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希望广大毕业生团员高度重视学社衔接工作,积极主动地做好相关准备和操作,确保团组织关系顺利转接,为今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础。

 

共青团江汉大学音乐学院委员会

2023620


附件:

学社衔接:智慧团建(手机)转出操作流程.docx  


常见问题Q&A


1.毕业学生团员在入党后是否还需要转接团组织关系?
    根据《团章》规定,团员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因此,已入党的毕业学生团员若未满28周岁,依然需要转接团组织关系。

2.已经入党的毕业学生团员,其团组织关系的去向是否跟随党组织关系去向?
    毕业学生团员的团组织关系一般应与党组织关系去向保持一致。
3.毕业学生团员的团组织关系去向是否要与团员档案去向一致?毕业学生团员的档案若存放在人才市场,团组织关系应当怎么转?
    团组织关系是指团员对团的组织的隶属关系,团员档案是指团员的入团志愿书等材料,二者的去向不需要完全一致。对于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的毕业学生团员,其团组织关系按其毕业后实际去向进行转接。
4.团员毕业后成为劳务派遣工,其团组织关系如何转接?

若团员毕业后成为劳务派遣工,应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劳务派遺单位的团组织或团员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劳务派遣单位团组织和户籍所在地团组织密切配合、主动联系,具体承担团费收缴和管理、团员监督、评选表彰等职责。用工单位团组织负责开展对团员的日常活动,具体承担教育、联系、服务等职责。
5.已实际找到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是否可以将团组织关系转往户籍地?
    不可以。对于已就业的毕业学生团员,不可以将团组织关系转往户籍地,不能在“智慧团建”系统转接时选择“未就业”渠道将团组织关系转往户籍地团组织。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或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所在地青年之家已建立团组织的,也可转至青年之家团组织。线下转接去向应当与线上转接一致。

6.转接团组织后接受团组织需要团组织介绍信怎么办?

请于毕业前至学院团委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J11B123现场办理开具纸质团组织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