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关于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的通知》,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团省委、省希望办、省青基会联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共同举办“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2022年度)公益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项目(2022年度)将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提供学业、科研奖励扶持。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具体分配名单见附件1。
二、奖励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
(2)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院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就读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积极参加勤工俭学和社会公益实践;
(4)学习勤奋,成绩优良,申请人为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学习勤奋,上学年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及综合素质排名不低于本专业总排名前50%,无挂科现象;
(5)当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同等额度同类助学金(如筑梦奖学金等)资助的学生不予重复资助(已获批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影响申请)。
(6)参与救灾、志愿服务等各类爱心公益活动的在校生优先推荐。
(7)重点支持乡村振兴人才、科研创新人才、技能创新拔尖人才、体育拔尖人才。曾受“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同行助学基金”资助过的学生优先予以支持。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启动。各学院团委收到通知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官网、微博、微信、校园网等形式公告“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2022年度)公益活动,会同学院资助工作负责人启动本学院“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2022年度)公益活动。
(二)对象遴选。各学院团委根据名额分配方案,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
申请人应提交如下材料:
1.“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2);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生成绩单和成绩排名(平均学分绩点)证明(加盖学校教务处印章);
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建档立卡、低保证明、村委会社区家庭经济情况证明);
5.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奖项证书复印件或参加重点科技、重点工程、重大赛事和农村基层创新创业等项目证明材料。
音乐学院想申报和参评的学生请于11月21日(周一)下午3点前,将申报材料(附件汇总表、成绩单原件去师生服务中心打印后拍照、申请表、参评PPT发到潘星雨同学的邮箱3503616781@qq.com),学院于周三中午1点进行PK.
(三)推荐公示。各学院团委会同本学院资助工作负责人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原则上来自农村的受助学生比例不低于70%,初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11月28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公示截图、证明材料等资料提交至校团委209办公室冯禄老师处,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71873736@qq.com;由团委汇总后提交至省希望办、省青基会。
(四)终审确认。省希望办、省青基会与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对提交的待奖励学生材料进行复核,经确认无异议后的名单在相关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资助发放。省希望办、省青基会对公示无异议的名单,通过集中发放仪式、银行直通车等形式发放奖励金,完成签领手续。校团委接收奖励金后将于10个工作日内将奖励金发放给学生,并向省青基会提供领款签名册或银行拨款回单复印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实施学院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周密部署,抓好落实。认真做好学生的遴选工作,按奖励条件严格审核,确保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得到资助。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学院及时宣传报道,充分展示活动情况,进一步提升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和传播力;营造全社会重视教育、关注困难家庭子女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扩大希望工程的社会影响和示范效应,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
工作联系人:冯禄
联系电话:027-84225663
电子邮箱:1171873736@qq.com(备注:知音学子领航计划)
附件:1.“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项目(2022年度)名额分配表
2.“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项目申请表
3.“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项目汇总表
共青团江汉大学委员会 江汉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18日
附件1
“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项目
(2022年度)名额分配表
学 院 | 老生人数 | 名额分配 |
医学院 | 1720 | 3 |
设计学院 | 1630 | 3 |
商学院 | 1552 | 3 |
人工智能学院 | 1539 | 3 |
智能制造学院 | 1401 | 3 |
人文学院 | 1175 | 2 |
教育学院 | 709 | 1 |
光电材料与技术学院 | 705 | 1 |
体育学院 | 699 | 1 |
法学院 | 683 | 1 |
外国语学院 | 653 | 1 |
生命科学学院 | 385 | 1 |
音乐学院 | 379 | 1 |
美术学院 | 335 | 1 |
数字建造与爆破工程学院 | 217 | 1 |
环境与健康学院 | 179 | 1 |
研究生 | 1241 | 3 |
合计 | 30 |
附件2
“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项目申请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近期免冠) | ||||||
政治面貌 | 民 族 | ||||||||
学校名称 | 院系及专业 | ||||||||
身份证号 | 联系方式 | ||||||||
上学年各科 成绩 | (成绩单附后) | ||||||||
获得奖项情况或参加社会实践情况 | |||||||||
家长姓名 | 父亲姓名: 联系电话: | ||||||||
母亲姓名:联系电话: | |||||||||
家庭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受助生个人银行账户资料(学生本人开户的账号) | 户 名 | (申请学生本人的真实姓名) | |||||||
开户行名 | 银行 分行 支行 分理处 | ||||||||
账(卡)号 | |||||||||
申请理由 | (由学生本人填写申请理由,相关内容及证明材料可附后;如曾获得过“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同行助学基金”项目资助可注明。) 学生签名: | ||||||||
学院审核 意见 | 签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
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学校团委 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