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推荐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石山英子发布时间:2026-09-05浏览次数:10

音乐学院推荐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规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保障推免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充分发挥推免政策的引导与激励作用,音乐学院根据《江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本科专业与学科特色,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院推免生工作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与专家审核小组,统筹组织实施推免生遴选及学生学术、竞赛成果鉴定、综合素质评定工作。

(一)推免生工作小组

组长:张轶、黄松

副组长:张慧琴、董勇、鲁红艳

成员:龙珲、陈智勇、吴莉、王丹、陆智淼、周正儒

主要职责:制定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并报学校备案;统筹分配推免名额;组织开展遴选工作;确定推免初选名单与候补名单;协调处理推免生工作中的常规问题。

)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张轶

成员:张慧琴、董勇、龙珲、罗平冠、李萍、廖西琳

主要职责:审核学生科研论文,核对期刊等级、作者排序及内容与专业的相关性;审核学生竞赛获奖材料,核对奖项等级、团队排名及与专业的关联性;审核其他科研创新成果证明材料;排除抄袭、造假、冒名顶替及有名无实等无效或违规材料;出具明确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

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学办公室,由教学办公室主任负责推免信息公示发布、校院流程对接、学业成绩核对、推免材料收集归档、素质成绩计算等事务。

申请推免的基本条件

1. 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其中:

1)已获得第1-6学期修读课程学分,修读的所有课程(不含辅修、微专业课程)无不及格记录,且修读的所有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全部学生的前40%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710分制),或TOEFL成绩不低于80分,或雅思成绩(A)不低于5.5分。外语为小语种的,其成绩应达到相应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要求。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5.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 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前3年平均成绩为60分及以上(对符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免测条件的学生不作要求)

推免生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2693日,学院成立本单位推免工作小组,制定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审核后公布,同时组织动员本单位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申报。

2.2026981600前,学院接收学生申请、审核学生资格、计算学业成绩、审查奖励加分(各项奖励加分项目的计算范围为申请人在本科阶段自入学开始,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

3.202699日,学院核定申请学生综合评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各专业按照分配名额的120%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超出分配名额的名单为候补人员),会同学生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在学院网站公示,同时报教务处审核。公示期间,如遇有自愿放弃资格等情况,按照所在专业申请学生的综合评定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递补候补人员。

4. 2026911日,学院将最终拟定的推免生初选名单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推免对象及名额分配

学院推免名额以学校下达的名额数为准,综合考虑学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情况,经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各专业名额分配如下。

1 2027音乐学院推免生名额分配表

序号

专业名称

推免生名额

候补名额

备注

1

音乐学

3

1


2

音乐表演

2

1


3

舞蹈表演

1

1


五、综合评定成绩计算方法

学生综合评定成绩采取百分制,分为学业成绩评定和素质成绩评定部分(含特殊学术专长和综合素质部分)。综合评定成绩= 学业成绩评定总分×85%+特殊学术专长总分×10%+综合素质总分×5%(最终综合评定成绩相同的先比较学业成绩评定总分, 再比较平均学分绩点)学生综合评定成绩的具体计算方法参见《关于做好推荐2027年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https://jwzx.jhun.edu.cn/8a/b8/c3825a232120/page.htm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生资格:

1. 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2. 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3. 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

4. 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

5. 其他不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推免工作要求的。

、其他注意事项

1.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按规定时间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自行决定填报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志愿。

特别提醒: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时间安排,推免生服务系统于918日开通推免生注册功能,9219:00开通推免生报名功能。

2.推免生资格的审核确认、报考、录取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推免生服务系统于9228:00开通推免生确认复试通知功能,92414:00开通推免生确认待录取通知功能。

3.学生如对推免结果等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书面提请公示部门复议,逾期不予受理;公示部门组织复议后将复议结果及时告知申请人。在推免工作开展期间,如有任何问题,可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咨询。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将对推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电话:027-84225801

4. 超过教育部规定接收推免生时限后,被确定的推免生如果无招生单位接收、本人放弃或被取消推免生资格,则该生推免生资格作废,名额不得转让。

、附则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江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本细则由音乐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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