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

发布者:毛璐发布时间:2020-04-16浏览次数:1235

415日,是我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提到国家安全,很多人会联想间谍、特工、战争等,认为这四个字离我们十分遥远。”但其实它就在我们的周围,和我们息息相关。

  

20157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开始实行,其中规定,每年四月十五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什么是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我国将国家安全的内涵扩展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领域之后,强调国家安全是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的义务和职责。

  

作为大学生有哪些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我们维护国家安全时有哪些权利?

  

    1.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2.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3.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国家安全就在身边,让我们从自己做起,抵制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及言论,保守国家机密,共同维护好国家的安全~

  

    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