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793人 老师医生岗位较多

发布者:张堆发布时间:2016-04-29浏览次数:1521

     昨日,武汉市人社局发布武汉市2016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将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793名,5月4日9时至5月9日12时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报名。

老师医生岗位招聘较多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范围为有相应等级岗位空缺、拟新聘用工作人员的全市各级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转企改制事业单位。记者在岗位表中看到,市直事业单位共招聘947人,区属事业单位共招聘1846人。30%的岗位用于教育、卫生等行业开展专项招聘,老师、医生等岗位招聘较多。有些岗位的描述十分细致,如建筑工程监督员、技术员、城管等岗位标明“主要工作场所为高空、野外或地下隧道,适合男性”、“一线工作经常加班、值夜班”、“该岗位需在室外长时间进行巡查控管,且经常加班”等,供报名者双向选择。

避免“萝卜招聘”

岗位条件有明确规定

为了避免“萝卜招聘”、“因人画像”的情形,本次招聘对招聘岗位条件的设定进行了明确规定。一是在年龄条件设定上,规定报考年龄根据学历要求一般按本科及以下、硕士、博士对应30、35、40周岁及以下,对街(乡、镇)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年龄条件适当放宽。

二是在专业设定上,规定专业要求应相对宽泛,除特殊情况外,不得限定一个专业,明确相近或相关专业均可以报考。 

笔试科目分五类共两门

以往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门,今年笔试科目实行分类考试。笔试科目划分为综合管理类、社会科学专技类、自然科学专技类、中小学教师类和医疗卫生类五个类别。此次笔试时间为2016年6月5日,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与《综合应用能力》两门,按4:6比例并折算为百分制,计入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一般按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免笔试人员按面试成绩直接计入综合成绩。

面试成绩由两部分组成

本次公开招聘面试还改革了以往单一的面试形式,采取专业能力水平测试和其他面试形式相结合的形式,并改革了以往由主管部门组织的方式,实行市、区人社部门集中面试方式。专业测试主要考查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采取人机对话方式,占面试总成绩的40%,委托市人社局所属考试服务机构进行。

其他面试形式由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操作考核和试讲、说课等情景模拟方式,占面试总成绩的60%。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市属事业单位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区属事业单位由区人社(资)局统一组织。

继省公务员招聘、省事业单位招聘相继进行后,武汉事业单位招聘也将开始。记者昨从武汉市人社局获悉,今年,武汉市事业单位计划招聘2793人,5月4日起,考生可到武汉人事考试网报名。

武汉市人社局昨日介绍,本次招聘时间表为:5月4日—9日网上报名,5月14日—17日报名确认及缴费,6月1日—5日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6月5日笔试,7月面试。

据介绍,本次招聘范围为有相应等级岗位空缺、拟新聘用工作人员的全市各级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转企改制事业单位。 武汉市人社局介绍,与往年相比,今年笔试有众多变化。往年,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门,今年笔试科目则划分为5个类别,分类考试。这5个类别分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

每个类别的笔试科目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与《综合应用能力》两门,《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按4:6比例并折算为百分制后,计入笔试成绩。

据介绍,今年还对笔试命题方式进行了革新,由过去武汉市自己命题、阅卷,改为委托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命题、阅卷,使试题出得更均衡、更科学。

面试由过去由主管部门确定的单一的面试形式,改为由专业能力水平测试和其他面试形式相结合的方式。专业测试委托市人社局所属考试服务机构进行,采取人机对话等测试方式,占面试总成绩的40%。其他面试形式,如技能操作课考核、情景模拟、结构化面试等由主管部门根据岗位特点确定,占面试总成绩的60%。(记者董凤龙 通讯员金睿)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对街(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年龄条件适当放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6、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 应聘人员2016年5月4日9:00至5月9日12: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超过申请时间或已通过审查的,不能应聘其他岗位。

2、查询审查结果。 应聘人员2016年5月5日9:00至5月9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

(二)报名确认

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进行报名确认,并按相关规定缴纳费用,未按时参加报名确认并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1、网上报名确认。 通过应聘申请审查的人员,应在2016年5月12日9:00至5月15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

2、现场报名确认。 通过应聘申请审查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高级人才,在湖北省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应聘人员、在武汉市聘用期满2年且考核称职的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参加2014年武汉市招募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小学从事志愿服务的人员,于2016年5月16日至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携带有关证明材料(详见《武汉市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在武汉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高级人才免除考务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应聘人员应于2016年6月1日9:00至6月5日9:00,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四、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6年6月5日,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与《综合应用能力》两门,按4:6比例并折算为百分制,计入笔试成绩。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办理免笔试手续的人员不受面试比例限制,不占用面试指标。

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专业能力水平测试和其他面试形式相结合的形式,专业测试主要考查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采取人机对话方式,占面试总成绩的40%。其他面试形式,由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操作考核和试讲、说课等情景模拟方式,占面试总成绩的60%。

六、体检、考核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一般按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免笔试人员按面试成绩直接计入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七、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1、中小学校、幼儿园招聘教师条件按《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暨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公告》执行(www.whjyj.gov.cn),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咨询电话:027-65608497。

2、对《武汉市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中专业、资格、条件等内容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

3、本公告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7-85778225;

毕业生就业政策咨询电话:027-85772822;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27-82618011;

纪律监督电话:027-85741329。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