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6年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堆发布时间:2016-06-08浏览次数:1561

 各学院、研究生处:
根据《2016年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公告》(见附件)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网络学院、成教学院、自考助学班和联合办班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和定向生);
2.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有1年以上班级主要干部(班长或团支部书记)或院系以上学生会、团委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
3. 年龄28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32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
4. 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6. 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精神;
7. 身心健康。
二.具体要求
1.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支持和鼓励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学生报名。
2.符合选聘对象和条件报考生, 6月10日9:00至6月22日16:00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进行报名。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实行分市(州)定向报考。
3.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湖北省2016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三份,笔试时交监考人员一份、面试时交市(州)党委组织部一份、本人留存一份。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需加盖学校党委组织部公章,并提供由报考学生所在学院出具的“学生情况表现证明”(需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如报考学生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还需提供由所在学院开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需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党委组织部联系人:吴 王莹  电话:84225806。
附件: 
《2016年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公告》


党委组织部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