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级本科学生转专业的通知

发布者:张堆发布时间:2017-12-18浏览次数:1583


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江汉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现将有关2017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原则

1.2017级学生确有拟转入专业的特长和兴趣,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2.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原因,不宜在原专业学习,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3.招生录取下一批次专业不能转入上一批次专业;文科类的学生原则上不能转入到理工科类专业就读;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不能转入普通类专业,普通类专业学生不能转入艺术体育类专业。

4.转专业实行考核选拔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5.各专业的转出、转入人数控制在学校公布的人数范围内。

6.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转入专业。

二、转专业工作程序

1.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报送的转专业计划及安排,1218日公布各专业可转出转入人数及考核方式(上传教务在线公布)。

2.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于20171219日起到现所在学院教管办领取、填写《江汉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转入专业务必严格依照公布专业填写,并于20171226日前将申请表交现所在学院教管办,各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审批签字后,由教管办统一于20171228日前集中交教务处学籍科(包括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汇总表纸档、电子档)。

3.由学院组织的考试,相关学院于20171228前将考场信息等报送教行科,并将考试规则进行公示。各学院教管办于201814日到教务处教行科领取报名学生的准考证,学生于15日到所在学院教管办领取准考证。

4.经转专业考试及成绩公示,2018117日,教务处发放转专业通知书,学生到原所在学院领取转专业通知书并办理转专业手续。

三、转专业考核方式及安排

(一)学校组织考试

1.考试时间:201816日上午

2.转入专业:“2017级本科各专业可转入、转出参考人数”中考核方式为空白的专业

3.考试课程:大学英语    计算机文化基础(上机考试)            

(二)学院组织考试

1.考试时间:201816日上午

2.转入专业及考试科目,具体见下表:


序号

转入专业

转入专业限制条件

考核科目

1

会计(ACCA)

第一批次

英文面试

2

英语

限高考第一批次录取且高考英语120分及以上(满分非150分的,按此标准换算)

综合面试(≥70

3

翻译

高考英语120分以上(高考满分非150分的,按此标准换算)

4

法语

有法语学习经历者优先,无法语学习经历需高考英语110分及以上(满分非150分的,按此标准换算)

5

日语

有日语学习经历者优先,无日语学习经历者需高考英语110分以上(满分非150分的,按此标准换算)

6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男生身高不低于175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5CM。发音器官无疾病,普通话标准,语音面貌较好

专业面试:1.稿件播报;2.即兴评述;3.模拟主持或现场报道

7

城乡规划

限有一定的美术基础,无色盲、色弱的学生

素描科目考试

8

工业设计

9

临床医学

理工科、截至转专业考试之日为止大一上学期成绩合格,无色盲、色弱

1.第一学期成绩

2.面试

10

临床医学(实验班)

11

临床医学(儿科医学)

12

药学

13

临床医学((全科医学)

理工科、无色盲、色弱。此专业为武汉市卫计委与我校联合订单式培养,须签订协议书

14

针灸推拿学

文理兼收,截至转专业考

试之日为止大一上学期成绩合格,无色盲、色弱

15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高尔夫运动与管理)

限体育类学生

1.耐力测试;2.柔韧性测试;3.试训《高尔夫技术》课程45分钟

16

音乐学(音乐教育)

只限音乐表演专业转入

专业考试

17

音乐表演(合唱表演与指挥)

只限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转入

18

音乐表演(器乐表演)

19

音乐表演(声乐表演)

20

公共艺术

限美术学类转入

素描、速写考核

21

美术学类

限公共艺术类转入

以上学院组织的考核,20171228日起在相关学院公示考核细则。

四、录取

1.符合转入条件学生,按成绩排名根据转入计划择优录取,并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2.对学有专长者,申请学生需提供展示或证明其专长的相关材料,经转入学院组织考核认定后录取。

五、转专业学生学籍、选课、成绩及学费等管理

1.各学院做好转专业学生的学籍档案交接工作。

2. 2018118-19日,各转入专业学院安排指导转入学生选课。

3.转专业学生必须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方能毕业。

4.学生转专业前所修的课程成绩认定,按照《江汉大学本科课程学分认定办法》执行。

5.学生转专业后的学费缴纳,按照《江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分制学费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六、2017级专科学生转专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并填写《江汉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于2018112日前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七、校纪委监督电话

02784225804

八、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  务  处

20171218









附件:  1.江汉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学院转专业学生汇总表

附件1江汉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学号


入学日期


转出学院


现专业


转入学院


拟转入专业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主管教学院长签字 :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学院转专业学生汇总表         

序号

姓名

学号

现所学专业

拟转入专业































制表人签字:                     教学院长签字:                  学院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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