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江汉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现将有关2017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原则
1.2017级学生确有拟转入专业的特长和兴趣,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2.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原因,不宜在原专业学习,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3.招生录取下一批次专业不能转入上一批次专业;文科类的学生原则上不能转入到理工科类专业就读;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不能转入普通类专业,普通类专业学生不能转入艺术体育类专业。
4.转专业实行考核选拔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5.各专业的转出、转入人数控制在学校公布的人数范围内。
6.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转入专业。
二、转专业工作程序
1.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报送的转专业计划及安排,12月18日公布各专业可转出转入人数及考核方式(上传教务在线公布)。
2.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于2017年12月19日起到现所在学院教管办领取、填写《江汉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转入专业务必严格依照公布专业填写,并于2017年12月26日前将申请表交现所在学院教管办,各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审批签字后,由教管办统一于2017年12月28日前集中交教务处学籍科(包括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汇总表纸档、电子档)。
3.由学院组织的考试,相关学院于2017年12月28前将考场信息等报送教行科,并将考试规则进行公示。各学院教管办于2018年1月4日到教务处教行科领取报名学生的准考证,学生于1月5日到所在学院教管办领取准考证。
4.经转专业考试及成绩公示,2018年1月17日,教务处发放转专业通知书,学生到原所在学院领取转专业通知书并办理转专业手续。
三、转专业考核方式及安排
(一)学校组织考试
2.转入专业:“2017级本科各专业可转入、转出参考人数”中考核方式为空白的专业
3.考试课程:大学英语 计算机文化基础(上机考试)
(二)学院组织考试
1.考试时间:2018年1月6日上午
2.转入专业及考试科目,具体见下表:
序号 | 转入专业 | 转入专业限制条件 | 考核科目 |
1 | 会计学(ACCA) | 第一批次 | 英文面试 |
2 | 英语 | 限高考第一批次录取且高考英语120分及以上(满分非150分的,按此标准换算) | 综合面试(≥70) |
3 | 翻译 | 高考英语120分以上(高考满分非150分的,按此标准换算) | |
4 | 法语 | 有法语学习经历者优先,无法语学习经历需高考英语110分及以上(满分非150分的,按此标准换算) | |
5 | 日语 | 有日语学习经历者优先,无日语学习经历者需高考英语110分以上(满分非150分的,按此标准换算) | |
6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艺术;男生身高不低于175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5CM。发音器官无疾病,普通话标准,语音面貌较好 | 专业面试:1.稿件播报;2.即兴评述;3.模拟主持或现场报道 |
7 | 城乡规划 | 限有一定的美术基础,无色盲、色弱的学生 | 素描科目考试 |
8 | 工业设计 | ||
9 | 临床医学 | 理工科、截至转专业考试之日为止大一上学期成绩合格,无色盲、色弱 | 1.第一学期成绩 2.面试 |
10 | 临床医学(实验班) | ||
11 | 临床医学(儿科医学) | ||
12 | 药学 | ||
13 | 临床医学((全科医学) | 理工科、无色盲、色弱。此专业为武汉市卫计委与我校联合订单式培养,须签订协议书 | |
14 | 针灸推拿学 | 文理兼收,截至转专业考 试之日为止大一上学期成绩合格,无色盲、色弱 | |
15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高尔夫运动与管理) | 限体育类学生 | 1.耐力测试;2.柔韧性测试;3.试训《高尔夫技术》课程45分钟 |
16 | 音乐学(音乐教育) | 只限音乐表演专业转入 | 专业考试 |
17 | 音乐表演(合唱表演与指挥) | 只限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转入 | |
18 | 音乐表演(器乐表演) | ||
19 | 音乐表演(声乐表演) | ||
20 | 公共艺术 | 限美术学类转入 | 素描、速写考核 |
21 | 美术学类 | 限公共艺术类转入 |
以上学院组织的考核,2017年12月28日起在相关学院公示考核细则。
四、录取
1.符合转入条件学生,按成绩排名根据转入计划择优录取,并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2.对学有专长者,申请学生需提供展示或证明其专长的相关材料,经转入学院组织考核认定后录取。
五、转专业学生学籍、选课、成绩及学费等管理
1.各学院做好转专业学生的学籍档案交接工作。
2. 2018年1月18-19日,各转入专业学院安排指导转入学生选课。
3.转专业学生必须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方能毕业。
4.学生转专业前所修的课程成绩认定,按照《江汉大学本科课程学分认定办法》执行。
5.学生转专业后的学费缴纳,按照《江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分制学费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六、2017级专科学生转专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并填写《江汉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于2018年1月12日前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七、校纪委监督电话
027-84225804
八、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 务 处
2017年12月18日
附件: 1.江汉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学院转专业学生汇总表
附件1江汉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学号 | 入学日期 | ||||
转出学院 | 现专业 | ||||||
转入学院 | 拟转入专业 | ||||||
转 专 业 申 请 |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转 出 学 院 意 见 | 主管教学院长签字 :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学院转专业学生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现所学专业 | 拟转入专业 |
制表人签字: 教学院长签字: 学院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