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年度上学期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堆发布时间:2019-09-04浏览次数:2967


各位同学:

为落实《江汉大学学生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江校教【20143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我校课外创新实践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现将20192020年度上学期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及管理工作具体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1、学生提交学分认定材料:第二、三周

1)学生填写《江汉大学学生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自行下载打印,见附件1,连同有关证书、论文等原件相关证明纸质材料牛皮纸档案袋封装,档案袋封面左上角书写“学号”+“姓名”(例:182225102999陈奕迅),所在班级学习委员,学习委员收齐后于913日前将本班学分申请纸质材料统一交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J11B126特别提醒:创新学分申请一项一表

2)登录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进入“创新学分”菜单,在系统中填报有关类别的创新实践学分材料,按要求完整、准确地上传支撑材料(证书、论文等的电子照片)。(具体申请学分操作方法,请看附件2【江汉大学学生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系统操作手册(学生版)】)

特别提醒:请同学们在提交完认定材料之后,退出然后重新登录系统查看,确认是否已提交成功。

2、学院组织学分认定:第四、五、六周

学院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小组在系统中对每个已提交学分申报材料的学生情况进行逐项审核,并提交审核结果:通过、修改后通过、不通过。结果为不通过的会给出不通过原因的审核意见。

3、学分认定情况公示:第七、八周

学院从系统中导出本次完成学分认定的全部学生情况,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学院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小组对有异议的情况进行复审,给予最终审定。对弄虚作假、违反学术规范的学生,取消已取得的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并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4、材料存档:第九周

签审《江汉大学学生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汇总本次学院学分认定情况资料,并在学院存档。

请同学们认真对待自己的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及时上传认定材料,确认支撑材料已提交至系统,以保证同学们能够顺利取得相应的创新学分。申报中如有问题请找导师、辅导员或到学院教务办李老师咨询。

江汉大学音乐学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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